为全面支持光明区科技创新与科学城建设,培养一批具备深厚管理学理论基础,精通产业集群发展建设管理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干部队伍。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现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特色项目,全面支持光明区干部队伍建设。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简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学校于2022年7月成立商学院,代表学校统筹建设及运营MBA、EMBA、MPAcc、MF、MEM专业学位项目,以及经管商文、设计类同等学力项目,促进一校三区经管类学科融合发展。商学院积极落实学校新百年目标,培养“科技商学”人才探索新型科创商学生态,激发孵化产业科技动能,助力助推企业壮大转型。
哈工大商科教育在商科评选中获得诸多奖项,先后获得AMBA国际商学院认证、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及AACSB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认证,2019年联合发起成立C9+商学院联盟,2023年荣获“科技商学引领商学院”等13项全国级管理类荣誉。百年哈工大,科技新商学。商学院将面向世界级大湾区产业升级需求,服务长三角、跟踪环渤海、支撑新时代东北振兴,以“科技商学”理念为引领,联结科技与商业,发挥哈工大工科优势,依托丰富的管理类办学经验,着力构建“科技商学”生态系统,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上,为社会培育拥有哈工大特色,具有国际视野、开拓创新意识。科学思维方式和决策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端新型商业人才。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是指尚未获得某一方向的研究生学历,但在工作和学习经历中获得了与该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相当的知识和能力的人员,通过教育部门认定后,获得硕士学位的方式。相关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查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后,即可获得硕士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4月26日表决通过,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学位授予单位作出了更明晰的要求,对学位授予流程提供了更规范化的程序,为同等学力申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确保了学位授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等学力申硕的学位将更加得到社会认可,学位含金量进一步提升。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和培养会更加规范,师资力量也将会得到加强,有助于提高同等学力申硕培养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术环境和条件,使学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三、培养体系
本课程采取“1+2+X”的课程结构,即管理学硕士课程模块加战略产业与技术转移两个重点模块及X个定制化课程模块共同组成。
(一)1+2+X课程结构
“1”指硕士课程模块:课程模块相关学科硕士培养方案编制,作为满足条件的学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2”指战略产业与技术转移两个重点模块:
战略产业模块:紧密围绕光明科学城“3+3+1”产业集群的发展需求,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内部的多所顶尖学院建立深度合作,将最前沿的科技成果和产业动态融入教学之中。聚展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3个战略重点类产业集群。同步组织超高清视频显示、高性能材料、智能传感器3个优势引领类产业集群和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集群相关课程,为光明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教育支持。
技术转移模块: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转移分中心为平台开展的各类实证化技术转移课程体系,包括技术转移理论、科技成果转化实务、知识产权理论与运营、技术创新管理等,同时针对战略产业设置专业课程。
“X”指商学院开展的特色应用专题课程:包括ESG(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专题课程、AI人工智能专题课程、城市更新专题课程、移动课堂、特色思政课等。合作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与问题导向,选择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课程模块加入整体培养方案之中。
四、授课地点与方式
为全面支持光明科学城建设,商学院组织安排于深圳市光明科学城开展授课,授课一般分为集中授课(每月集中授课一到两次,安排在周六、日授课),最终授课方式以班级选择结果为准。
五、修业年限及学费
本项目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1.5~2年,最长修业年限4年。本项目为特色项目,每生学费12.8万元,分为课程学习阶段费用和论文指导阶段费用。课程学习阶段费用9万元(包含课程讲义、部分社会实践费用,但不包括交通、食宿、团队建设活动等额外费用),需在课程开始前一次性缴纳;论文指导阶段费用3.8万元,需在论文指导前一次性缴纳。
六、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主要面向以下目标人群:
已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政府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相关产业企业中高层管理相关人员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
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颁布的《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中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七、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
如参训学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取得过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相关要求及流程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颁布的《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链接:http://hitgs.hit.edu.cn/2012/0703/c17546a330111/page.htm)。
咨询电话:400-660-0303;18804700075 高老师
Email:emba@hit.edu.cn
网址:http://hb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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