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2023年4月EMBA、MBA、MPAcc、MF论文预审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审的学生范围
完成个人指定培养计划的课程学分、论文指导教师同意提交论文预审的EMBA、MBA、MPAcc、MF学生。
二、提交论文前,需要完成的工作
1、核对个人指定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分已全部修完。
2、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完成论文写作,下载链接:http://hitgs.hit.edu.cn/2021/0429/c3425a253487/page.htm。
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范例》,完成论文排版,下载链接:http://hitgs.hit.edu.cn/2021/0513/c3425a254242/page.htm。
4、完成毕业图像采集工作(照片用以毕业证、学位证及上网注册,新华社洗印的纸质版照片提交方式等待后续通知),已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的“e拍照网”毕业图像采集的同学可忽略此步骤。
5、完成论文预审登记工作,2023年4月10日12:00前扫描二维码(附件1),填写预审信息。
6、加入预审、答辩QQ群,2023年4月10日12:00前加入“187次学位会QQ群”(哈尔滨学生加入QQ群:345879064,深圳学生加入QQ群:367956378),加入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学号-姓名”格式,并随时关注群消息,后续事宜将在群中公布,因未加群、未实名或未及时关注消息而错过重要通知,后果自负。
三、提交材料要求
预审采用双匿名方式,学生需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全部隐去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及相关信息,如未隐去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此次评审资格。
(一)一审学生提交材料
电子版论文:PDF版、Word版各一份,全文隐去学生、导师姓名(中英文姓名均隐去),保留学生工作单位信息及个人简历。同时,论文“后记”中必须包含关于论文选题、写作过程的描述,表明论文选题与工作之间的联系,并表达对相关人员的感谢。
(二)非一审学生提交材料
1、电子版论文:与一审学生要求一致;
2、非一审学生提交的其他材料:
未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将取消该生此次评审资格。
①《专业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即历次预审的审查意见表,每名学生每次预审2或3份。文件命名格式为“第1/2/3次审查意见表1/2/3”。例:本次为第3次参加预审,提交的意见表及文件命名格式为“第1次审查意见表1/2/3”及“第2次审查意见表1/2/3”,共4-6份文件。
②《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模板见附件2,需在1份修改报告中,分次、逐条写明历次预审的审查意见及针对该条意见的详细修改情况,不能只写“已修改”等结论性字样。修改报告隐去本人及导师姓名(不用签名,且全文不包含学生、导师信息),文件命名格式为“修改报告”,共1份文件。
③上一次预审论文:PDF版,全文隐去学生、导师姓名,文件命名格式为“旧论文”。
四、预审申请时间、方式
1、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2:00。
2、申请材料提交方式:于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一周内通知,请注意查收QQ群消息。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先行按照以上材料要求、提交时间准备论文,如具体提交时间、提交方式或材料要求有调整,请以最新实际通知为准。
2、对于已提交的预审论文,商学院将核对论文题目是否为开题确定的题目,如果论文题目及研究内容较开题有较大改动,需重新开题,本次不予评审论文。
3、对于已提交预审论文的学生,商学院将核对个人指定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学分是否已全部修完,如未修满学分,本次不予评审论文。
4、学生本人及导师按照学校论文查重相关要求,对所提交的论文进行严格把关,商学院将对此进行抽查。
5、未按时提交预审材料或材料有误造成无法预审,后果自负。
6、论文二次评审未通过,半年后方可再次提交论文。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451-86417775(哈尔滨)
褚老师:电话,0755-26925759(深圳)
相关附件:
附件1:187次论文预审登记二维码.jpg
附件2: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
2023年3月15日